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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什么都顾不得了,只想赶紧翻开大学时候写的一本《轩昂记》,他叫钟轩昂,里面全是我每天见到他的点点滴滴,他的每一个身影、每一句话、甚至每一个动作以及“当天”我的感受······
里面有我偷拍的他的照片、有通过学长学姐了解到的他的信息、有我偷偷捡起的他丢弃的稿纸(只因上面有他的字迹)。因为我担心这本日记会丢失或毁损。于是大四毕业那年,我将里面所有的信息都以电子档的形式保存起来,藏在我的电脑里和我每一个u盘里。现在仔细想想,如果有机会的话,我绝对会是一个合格的“特情”!
这以厚本日记,明显带有翻过的痕迹,但每一张又都是那么的新,没有沾染上过任何的灰尘,我不允许看这本日记或写日记的时候我不洗手,虽然看起来手并不脏。当时我特文艺,总感觉如果不这样,就是对爱情最大的亵渎!
翻着,思绪转着。
最初,我第一次见他是在宿舍楼下的篮球场,那天集合他是教官,我是下面某个不起眼的大一新生。
我们警校的传统,每届大一开学的学生都有经过一个多月半军事化军训的洗礼。教官的选任范围就是从本系大二里面挑选,确实大大的节约了财力。对于我们系,选任教官也算是层层选拔,要求比较苛刻,外貌协会的看见他们应该都会眼前一亮的。
我没有兴致一页一页的翻下去了,随手一翻,一张照片映入眼帘,那张!是那张,学校食堂附近的一个公示栏。
那天的一切,现在都好清晰······
每天晚上,我都有去自习室上两个小时自习的习惯。回宿舍的路上,昏昏暗暗的灯光下,我看见一个很熟悉很熟悉的身影,我不确定是他,但只要是有百分之一的可能,我都会去“尾随”。
快到拐角处了,我终于能够通过路灯看到他的侧脸,是他!他的三百六十度我都能一眼辨认出。
“······钟教官!”我竟然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,除了那句军训时的称呼。
“你是?”我是处在阴影里的,他应该是看不清我的。当时,我给了自己这样一个解释。
“是我,我给你发过邮件的,我也给你打过电话,你说过几天会回我,我说过时间上我会随你走的,只是为什么你到现在,还······”幼稚的我和不敢面对现实的我毅然决定说出这些话。感谢夜晚、感谢漆黑,让我更加有勇气。
“对不起,我给你回过邮件,我有女朋友······”剩下的话我都已经听不见了······
大二那年我被拒!
在上大学之前,闺蜜港灿对我说过:“如果你遇到一个喜欢的男生,恰巧也喜欢你,那你真的是撞上狗屎运了······”虽然她早恋,感情经验比较丰富,但当时我还真是对此不屑一顾。但是现在,我降低了标准,“如果我遇到一个喜欢的男生,恰巧他是单身,那我真的是撞上狗屎运了······”
因为,轩昂连一个喜欢我的机会都不给我······
<b>说:</b>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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