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海居 > 穿越小说 > 雄霸三国 > 第396章 《爵位职官法》
    九品官制的意义是用品级将官员的尊卑、资历用直观的数字表达出来。

    发展到唐朝五姓七贵时期,一个简单的九品官制,硬是分出正、从两阶及上下两级。一个九品小官,有从九品下,从九品上,正九品下,正九品上;一个品级足有上下四级,九品之外还有不入流的九等流外小吏,这些障碍卡死的是哪些人?

    所以也不能单纯的照搬九品官制,完全可以用另一个当时代人熟悉的东西来区分尊卑:爵位。

    如今魏公国建立在即,对魏越来说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所有囊括在公国内的百姓,其原有的军功爵、武功爵都将作废!

    传承自先秦的二十级军功爵,以及武帝时期的武功爵虽然已经没了意义,可依然在流通,影响着人头税、徭役征调。这些人祖上为汉室出力获得的爵位、及相关待遇必须取消,没道理他们祖先为汉室出力气后,由现在的魏公国来支付回报。

    军功爵、武功爵滥发至今,可能一个亭里杀猪的就是官大夫;或者一个应募的大头兵就是公乘爵位。

    取消魏公国境内百姓一切来自汉室军功爵、武功爵的福利待遇势在必行,只有将所有魏公国的百姓打回原型,才能征发到足额的户调或人力。

    当然了,如果你不愿意放弃来自汉室祖传的军功爵、武功爵,你可以带着这些爵位从魏公国疆域内迁移到冀州其他郡国,或冀州之外去,对此魏越不做限制。

    只要留在魏公国疆域内,就要免除来自汉室的爵位待遇,并执行《户调法》,强行拆分大户为小户,将一户一百亩为限的要求贯彻下去!

    也不能一棍将所有豪强、寒门、世家的几百年努力打回原型,否则别说这些人,光是魏越的部属就会不稳。

    所以在执行《户调法》之前,魏越在魏公国建立时会对公国内下求贤诏书,收编一批愿意为他出力气的家族。为此,专门要出台一部配合《户调法》,拉拢现有官吏、军吏的法律《爵位职官法》。

    毕竟摸着良心来说,《户调法》拆分大户为小户,限制一户一百亩田地的基础条件对豪强之家来说太过分了,几百年,十几代人的努力会付诸东流,被一拳打回原形,换谁都肯定无法接受。

    所以魏越不得不在执行《户调法》之前下达求贤诏书,将愿意为他出力的寒门英才、豪强、世家子弟收录为郎官随从,赐予官身,让这些家族能在《户调法》规定范围内保留相对有限的财富,让他们不至于绝望和他来个鱼死网破。

    故而,魏公国的官吏待遇方面就要对苛严的《户调法》进行补充,比如根据爵位不同给与不同的田产额度。

    有一点必须要说明,魏公国新创,颁布新的爵位法规时,注定不可能所有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。普通百姓、拒绝为魏越效力的家族自然是白身,要在《户调法》的打击中成为小户,要服役。

    而现有的魏公国官吏、军士,会根据现有的职位授予其相符的爵位。

    秦汉二十级军功制,汉武帝颁布的武功爵,因滥发、滥授超出国家承载后无法兑现待遇,导致爵位体系破产。在爵位体系破产之前,能有效维持国人尊卑上下等级,能积极激励国人为国效力。只要解决爵位泛滥,超出国家承载上限这个问题,爵位制度还是很有可取之处的。

    起码,爵位制度稳固,所有爵位制度受益者都会拥护这个爵位制度的根本——魏公国。

    所以爵位滥发的三个途径,必须要制止,堵住。一个是父子爵位相袭不降等;一个是为庆贺大事而普遍赐天下人爵位一等形成的惯例赐爵;一个是为筹集作战物资而贩卖爵位,导致爵位泛滥,为人所轻。

    爵位跟官职绑定,以爵位高低来决定生活待遇、政治待遇,效仿秦法又能改益秦法,这就是魏越的本意。

    如征辟、察举制度,虽不会消亡,但也会受到很大的打击。

    比如《户调法》、《爵位职官法》颁布后,九卿要举荐、征辟人才时,对方必须要有‘不更’爵位。

    随着魏公国建立,以及第一次大范围的求贤诏令后,再根据职位授爵后,一个尴尬的现象就出现了:凡是有魏公国爵位的,必然在魏公国有职务;凡是没有魏公国职务的白身,那么他绝对不会有爵位!

    没有不更以上的爵位,就无法被人举荐……没有特殊的渠道,按着《爵位职官法》来升爵,一个人自少年服白役时,只有两条路子可以获得不更爵位。白役,即白身之役的简称,服役者哪怕有爵位要继承,也要等白役之后才能继承父兄爵位。

    而正常白役就两种,一种是听从县府调派给官吏、有爵位而赋闲的人当扈从,一种是到县学学习。

    白役之后是初役,这时候继承父兄爵位的可以参与考核,也可以被县学教授保举参加考核,经县学、郡学之后进入国学进修。国学、郡学年满二十岁就开始以‘公国储士’(一等兵)这第一级爵位服兵役,三年兵役期满后升第二级爵位‘新造下士’(伍长),期间表现优异可以擢升为第三级爵位‘良佐中士’(什长)。

    三年兵役服完,正常一个优秀的青年,能获得的爵位也就止步于良佐中士,若有国君嘉奖令则可以晋升‘元戎上士’(队率)。如果没有国君的嘉奖令,一个二十三岁的良佐中士想要突破到元戎上士,除了兢兢业业按期服役到三十岁外,唯一的办法就是参加国学春、秋两季大考,考核通过的晋爵元戎上士。

    元戎上士之上才是不更,有不更爵位就能免除一户男丁兵役、徭役,但无法免除少丁的白役、初役。而且爵位继承降等,如果户主是不更,其子服白役、初役之后没有服兵役,那么今后袭爵时降两级只是一个良佐中士,无法服兵役只能去服幸苦的徭役。

    如果一个正常的家庭户主达到不更爵位后,每一级爵位提升可以带来额外的五十亩土地上限,第五级不更能带来二百五十亩额外的爵田,那么完全能供养两三个儿子在白役的时候选择县学进修。

    而户主爵位不更免除兵役之后,就可以担任本县吏佐,如诸曹属吏、亭长。期间表现出众,或许就能完成‘士’到‘大夫’的突破,成为一名年俸二百石的官员。

    郎官的选拔要求,就是爵位最低为不更。

    不更爵位的郎官得到升迁任用后,爵位晋升为年俸二百石的大夫第一级公国大夫,公国大夫可以担任县中乡长和军中百人将。

    大夫第二级官首大夫,年俸四百石,可以担任县尉、县丞、县长,及郡六曹,中郎官;大夫第三级公大夫,年俸六百石,可以担任军中曲将,及各种侍郎官;大夫第四级是公乘,年俸千石,可以担任军司马,公府长史;大夫第五级五大夫,年俸一千八百石,领军校尉、郡守、都尉。

    士五级,大夫五级,再上是卿位三级。

    少卿,年俸两千石,可以担任九寺少卿、名号校尉,杂号将军。

    中卿,年俸两千五百石,可以担任四方将军、侍中、光禄大夫。

    上卿,年俸三千石,九寺正卿,高资历的四方将军、侍中。

    少卿属于爵位第十一级,额外增加五百五十亩土地;中卿第十二级,增加六百亩;上卿第十三级,增加六百五十亩。在田产限额方面,堪称扣皮的过分。

    另御史大夫、中尉、国相从爵位达到卿位中的人选拔,成功担任后一律封亭侯,封地千亩。

    亭侯之上有乡侯、县侯两级,取消都乡侯、都亭侯这两级,这两级爵位是因为食邑种类不同而做区分时出现的,都亭侯与亭侯的区别仅仅是食邑户的税源不同,同样食邑百户,都亭侯的收入就比亭侯高。

    现在亭侯、乡侯、县侯,魏越是直接从魏公国分割土地,亭侯千亩;乡侯五千亩,县侯万亩。

    其中亭侯袭爵一世后降等为公国大夫,收回超出《户调法》规定的土地;乡侯袭爵一世后降等为亭侯;县侯袭爵一世后降等为乡侯。而不论少卿、中卿还是上卿,子侄辈袭爵时一律降至不更爵位,仅仅有被举荐,或征为郎官的资格。

    此外,爵位达到大夫后,才有资格养士……就这种严格限制土地之后,没有额外的俸禄和收入的话,根本养不起成规模的士。毕竟,士也是要服役的,不想服役就缴纳户调。

    要补充一点的是奴隶,每额外增加一百亩田产上限,即户主爵位每提高两级,会赐下一户奴隶协助耕作。一户奴隶,大致能耕好百亩土地;一个不更爵位的户主,总共有三百五十亩上限的田产,会由县府赐下两户奴隶协助耕种。

    爵位达到不更时,实际上以两户奴隶工作价值……足以完成户调支出。

    一名汉末的奴隶,压榨得当的话,一年扣去吃喝后,能从一名奴隶身上压榨出最少三千钱,三千钱足以买来五匹低质量的绢帛。两户奴隶,按着最小三口规模来看,六名奴隶在最低压榨计算下,一年能有一万八千钱,足以应对户调支出。

    换言之,爵位不需要达到不更,只要达到第二级的新造下士,依靠新扩的百亩田产和一户奴隶,就能在不服役的情况下,用奴隶的产值轻松抵消户调支出。只是,当代能升到新造下士爵位的人,人生就如新造一样,会放弃咬咬牙就能晋升到良佐中士的机会?

    士一级爵位继承时只降低两级,新造下士的儿子袭爵时依旧是白身空爵,只能从头白手起家;而良佐中士的子嗣在袭爵时,就是公国储士,在服兵役之初就能获得领先一年的优势。

    白役、初役一路花钱进学的人,在服兵役时能取得公国储士的爵位;而那些白役选择给官员、有爵位者做扈从的人,以及初役不进学,却只参加郡都试军训的人,在服兵役一年后,才能由列兵升爵为公国储士;再服役两年后,才能升爵到新造良士。若没有意外变故,很可能会保持新造良士的爵位终老,除了给家庭带来一百亩额外公田,一户奴隶外,不会有任何的改变。

    按照《爵位职官法》,当第一代人能奋斗到不更爵位,就能有效保证子嗣一辈能维持在不更爵位。想要从士突破到大夫一级,除了正规的郎官体系外,只剩下被举荐或立功表现了。

    《户调法》和《爵位职官法》将组成一张大网对着魏郡四十五县二百万人口笼罩过去;而所有魏公国的现有官吏、军队,都将是《爵位职官法》受益人,职位越高受益越高。

    而那些即将担任公国九寺正卿、少卿,以及丞相、御史大夫、中尉的人,则是受益最大的人。

    以这两部法律从根子上摧毁魏郡豪强、世家、宗族的利益枢纽,再使现有的官吏、军吏成为直接受益人,那么不需要魏越用多大心思,他手里的魏国官吏、军吏就会积极主动的扑上去,将一切抗拒新法的宗族撕成碎片。

    何况,《户调法》本身就能挖断豪族的根,豪族本身就会因《户调法》而分裂,内争,《户调法》给了豪族中贫困一方向富裕一方合理合法索求财物、田产的依据和胆量,就连贫困的邻居都能站出来,举着《户调法》向邻居索要其超额的土地……这种情况下,瞬间瓦解、消化魏郡四十五县不算困难,困难的是这件事情落实后,来自天下各郡国豪强的一致反对!手机用户看雄霸三国请浏览https://m.shuhaiju.com/wapbook/27786.html,更优质的用户体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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