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海居 > 都市小说 > 重生之钱倾天下 > 第69章 再砸钱
    蒲小雷的问题在王猛看来真的太简单了。

    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色,王猛从未来信息大爆炸的时候重生而来,什么鸟没见过?就算没见过,网络上千奇百怪的信息还算少吗?无论是揭秘还是自传,总有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被披露、曝光,很多时候不是去主动了解,而是被动的被灌输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信息。

    恰好,食色性也这一方面在后世,也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。

    二十年后,任何一个高档的会所都会有理疗这个项目,可是在现在这个时代,恐怕理疗这个概念都是不存在的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王猛嘴角一翘,这可是好大一笔人情,在接下来十五六年的蒲小雷时代里,恐怕他也能借到一部分的力量。

    当即点点头,蒲小雷一愣,接着立刻浮现出更开心的笑容。他从大包围的老板椅里站了起来,活动了一下身子骨,笑说道:“还是年轻人厉害,来来来,和哥好好说说你有什么新想法。要是说的好,别的不说,以后来天宫你一个人的费用我全包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话,蒲小雷就挤着王猛坐下,递了一根烟。

    王猛接过烟,但是却放在了茶几上,“对不起啊蒲总,我不抽烟。”

    蒲小雷很意外的看了看王猛,从刚才王猛接香烟的手势来看,就觉得这位肯定是老烟民,而且还对道上的事情非常的熟悉。要知道都是散香烟,一般人就是直接从香烟盒里抽出来几根,一人发一根,或是弹一弹烟盒的底部,几根烟就会略微弹出来一截,让别人自己拿。

    混道上的人不是这么散,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,什么年头传下来的规矩,要给两个人发香烟,就要一次性拿出来三根香烟,第一根用拇指和食指捏着,其他的用中指和拇指后半截夹住。接香烟的人如果是长辈,是身份地位都比散香烟人的地位高出一大截的江湖豪侠、大佬之类的,他们就会拿第一根,也就是拇指和食指捏住的那根烟,表示在几个人中,自己的地位是超然的。

    如果大家身份地位差不多,分不出什么高下,即使有区别也不是特别大的,会从第二根开始拿。这表示对散烟者的一种面子上的尊敬,你混的比我好,我拿第二根。不过这并不是说拿第二根就是真的混的不好,而是一种谦让的作态。大家也不会因为这样拿就看不起从第二根开始拿的人,反而会觉得这个人很懂事,懂规矩。

    如果是地位很低的,比如说大佬给小弟们发烟,小弟们就得从最接近小指的最后一根烟开始拿,这同样是表示自己身份地位的一种方式。这种时候,多半是人不多的时候,大哥和小弟们关系还不错,才会有老大散烟这种事。那小弟肯定要尊敬大哥,从最后拿表示自己的地位非常的低下,远远不如散烟的大哥,是对散烟者地位上的一个肯定。

    要是拿不好,会被人嘲笑,甚至是因为拿错一根烟而火拼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。

    接烟不抽,并不是不礼貌,相反是一种尊重散烟者的举动。虽然我不抽烟,但是你的情分我接了,是这么一个意思。

    蒲小雷见王猛这么上道,真以为他是道上的人,上下仔细大量了一番才摇摇头,说道:“你真是太让人出乎意料了,也好,知道的多一点总不会得罪人。”蒲小雷拍了拍王猛的肩膀,算是一种夸奖。

    “你把你想的说出来让我参详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行,我就献丑了,要是蒲总觉得不好可别笑话我。”王猛丝毫不怯场,点点头便问道:“蒲总,你知道理疗吗?”

    “知道啊!”蒲小雷睁大了眼睛点点头,他还没反应过来理疗和他的事业有什么关系。理疗吗,有时候他不舒服的时候也去医院做做理疗,整个人都会舒服不少。

    王猛嘿嘿的一声压低了声音的诡笑,蒲小雷一个机灵顿时明白了,新花招就在这个理疗上。王猛凑近蒲小雷耳边,小声的把未来那一套说给他听,听的越多,蒲小雷的脸色越是发红,最后就如同喝醉酒了一般,满面都是红的,连脖子都不例外。

    他猛地一拍大腿道:“你他妈脑子怎么长得?这么多花花心思?哈哈哈,好,你这个弟弟我也认了!”说着话就抱着王猛的肩膀一阵乱晃。他越想越兴奋,从王猛的创意里他发现了太多的新的东西,这给他一种非常大的冲击。

    原来还有比他更会搞这一行的人,同时也非常的侥幸,幸亏这小子是胡熙琴认的弟弟,若不然他去找了别人,那事情就坏大了。

    对于蒲小雷的癫狂,王猛丝毫不在意,其实比理疗更给力的东西也不是没有,只是现在不方便拿出来。他不歧视这个行业,毕竟有需求才有供应,而且天宫可以说是未来十五六年里,国内交际层面最广的娱乐场所之一。在这里有数不清的各行各业的佼佼者,甚至是一些平常非常难以见到的资源,这里都有。

    不管是为了现在的自己,还是为了将来拓宽更宽的人际网络,投资蒲小雷都不算是吃亏的事情。

    更何况这种投资完全是无本买卖,怎么可能会吃亏呢?

    “你这主意太棒了,可以说你改变了整个娱乐业的格局!”蒲小雷不惜赞美之词,“我现在先安排一下,你稍微坐几分钟。”说着他几步走到桌子边上,按了电话上的一个橘红色的小按钮,大声说道:“叫容妈过来,我有急事。”

    顶多一分钟,一位看上去最多只有三十四五岁,风华正茂,从内而外都腻着一股子风情的少妇推门进来。她穿着半透明的蕾丝边黑纱,高高挽起的头发,淡淡的晚装,给人一种很高贵的错觉。若不是在这样的场所,换一个高雅一点的地方,见到这样的人,恐怕都会认为这一定是哪家豪门大族的女主人。

    “我事情还多的很,有什么事快点说。”容妈没想到这里还有客人,微笑着对王猛点点头。

    蒲小雷凑了过去,在容妈耳边小声的说了一些什么,容妈越听眼睛越亮,最后忍不住低声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“这是你这个王八蛋想的吗?我估计也不是……”容妈笑盈盈的看着王猛,那意思在明显不过。

    “你有事没事?赶紧的去办,我还有事呢!”说着蒲小雷就把容妈给推了出去,关上门喘了一口气,道:“这是陈容,烦人得很,以后熟了你就知道了。对了,猛子你找我有什么事?”

    一瞬间自己就变成猛子了?

    王猛笑了笑,这家伙也算是自来熟,一旦有好感熟的这么快、这么彻底。他点点头,把晚上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不过是一个泼皮,这种人平北里没有一万也有八千,不过处理起来也的确是件头疼的事情。”蒲小雷听完事情的经过,不由皱了皱眉,这些滚刀肉他接触的也不少,最是明白他们的可恨之处。

    这些人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,你强的时候打他骂他,他就装怂,扮可怜,装疯卖傻。等你一不留神,他们就会扑过来咬一口,然后躲起来等待下一次机会。如果不能一次把他们打死,那绝对是意见非常麻烦的事情,总不能日日夜夜的防着他们吧?

    从来只有千日做贼,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?

    蒲小雷也没有什么好办法,总不能整天找人把这个刘三看起来,要是一个不留神让他跑了,以后难免要滋生出祸事来。

    杀人?

    大家都是生意人好不好……

    “你想怎么办?”他问王猛。

    王猛乐呵呵的说道:“我觉得挺简单,揍他就行了!”

    “揍他?”蒲小雷疑惑的看着王猛,问道:“光是揍他就行了吗?这种人最不怕的就是挨揍了。”

    王猛还是那副笑眯眯的表情,只是他接下来的话冷的让人害怕,“如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每天三顿打,也不要他的命,你觉得他挨得住吗?”

    蒲小雷一听就觉得一股子凉风从屁股沟里抽出来,一下子顺着脊椎骨就吹到头顶,头皮一麻,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。

    好狠的人呐,这么搞恐怕再硬汉的人都吃不住劲,更别提一个泼皮无赖了。他看了看王猛,觉得这读书人果然都不是好东西,坏都坏的这么毒辣。

    “蒲哥帮我一个忙,我出三千花红揍他一顿,一天早、中、晚三顿打,打完就给钱,而且只给一次,先到先得。另外请蒲总帮忙请几个闲人,每个月发了两千元,让他们死死的盯住这个刘三,不能叫他藏起来,免的后患无穷。另外还请蒲哥帮忙找几个女保镖,呵呵……”王猛眼中闪过一缕寒芒,“我先拿一百万出来放在蒲哥这里,他们做完就麻烦您帮忙发掉,我毕竟不能在平北久待,家里的事情也不少,这里只好麻烦蒲哥了,我也没其他的什么朋友。”

    蒲小雷到吸了一口凉气,这人真的太狠了。

    每天三顿打,一开始可能会记恨,可是到后面绝对是闻风丧胆,不出一个月,这个刘三就要消失在平北的地界上,甚至再也不敢露头。他咂咂嘴,道:“你小子……真是,我都不知道怎么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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